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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家岭公安分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转省采购网)
日期:2017-10-11 00:00:00

 

屈家岭公安分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依据屈家岭管理区政府采购办屈财采计【2017】17090127号采购函的要求,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荆门市公安局屈家岭分局的委托,对屈家岭公安分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项目编号:ZFCG2017-JMJS-QJL019
二、项目名称:屈家岭公安分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
三、询价内容:购置警务用车壹台,6座,要求车身加装警灯、警报器、警徽标识,后尾部车窗安装不锈钢防护栏(详情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服务技术要求),采购预算金额15万元。合同签定后10日历天完成供货。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应经营范围;
2、投标人若是取得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必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认证(“3C”认证);
4、所投产品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手续,供应商需要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及所投车辆由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报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7、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本企业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截图依据,查询落款时间应为本项目报名时间至开标时间以内),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企业信息进行网上查询核实;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询价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携带以上投标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授权人委托书一套于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在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屈家岭管理区金龙路西)报名,并同时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费用为2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18日10:00时。
七、报价文件送达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屈家岭管理区金龙路西)。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2017年1018日10:00时。
九、开标地点: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屈家岭管理区金龙路西)。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门市公安局屈家岭分局
联系人:傅莹玲
电 话:13451189199
采购代理机构:荆门金山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玲
电 话:0724-7414858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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